客运公司部署做好“五一”期间行车安全工作
客运公司结合季节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就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抓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要准确把握节日和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正在开展的“春季行车安全竞赛活动”的重点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查找问题隐患和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对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和隐患,全力做好事故预防。
二、抓好安全责任目标落实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与全体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及车辆承包人逐级签订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特别是要针对“春季行车安全竞赛活动”以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承包人和驾驶员签订安全承诺书,强化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分包管理,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落实
要强化驾驶员春季日常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防御性驾驶等专项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春季天气特点及易春困、易疲劳等特点,针对性地开展防春困、防疲劳和应对春季恶劣天气的专题教育培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技能。
四、抓好车辆机务管理落实
要持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安全例检例保制度全面落实,车辆每次参运前必须进行例保检查,严禁超保、漏保现象发生,严禁未经检查开写车辆例保合格证,严禁给“问题车辆”开写例保合格证;要对车辆的动态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维护,确保所有营运车辆车载监控设备完好。要对所有发车场区营运客车的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上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警示牌、三角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逐车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立即责令其停运整改。
五、抓好车辆动态管理落实
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设备不完好不发车”制度,逐车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保障运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完好。要严格落实“车辆不停监控不止”制度,加强信号异常车辆监控设备的排查维护和运行车辆途中违法违规行为提醒,保证车辆监管不失控;对于故意人为规避监控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和顶格处罚。
六、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客运公司“春季行车安全竞赛活动”的部署要求和3月28日下发的关于春季安全生产的“9项严格落实”的措施要求,进一步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违法违规整治力度,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和发现的客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整改落实到位。
七、抓好包车运输安全措施落实
要严格包车运营行为管理,做好包车经营许可和经营行为的监管落实。对异地包车经营、超范围包车经营和不按规定申领包车客运标志牌擅自经营、无包车牌证的车辆,要坚决杜绝参与包车运输生产经营。要从严落实包车“四个坚持,九个严禁”制度和相关要求,执行包车任务必须选派驾驶技术和综合素质过硬的驾驶员和技术标准属于一类的车辆,逐人逐车交待安全事项,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要加强包车车辆的动态监控考核,坚决杜绝包车车辆失控漏管。
八、抓好车辆安全运行制度落实
要严格客车运营普通公路 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配备双班驾驶员管理;严格高速公路日间最高限速 90 公里/小时,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管理;严格客运驾驶员“84220”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防疲劳驾驶制度落实;严格驾驶员行车途中使用手机等不规范驾驶行为管理;严格禁止车辆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通行,坚决杜绝途中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行为。
九、抓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工作落实
“五一”期间,客运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主要领导要带班值班,保持信息 24 小时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不良影响。(安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