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即将施行的《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简称《规定》)进行解读。据介绍,此次立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尚属首例。 在当日吹风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艳对立法背景进行介绍说,多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此外,近年来,我省相继印发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等系列文件,全省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已经健全完善,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需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明确,基于以上原因,《规定》被纳入2024年河南省政府立法计划。 李艳介绍,此次立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点履行的相关职责,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