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运客运公司开展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

发布于 2021-02-28 15:31 阅读 260

    2020年12月以来,河南省政府和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对营运客车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视,特别是省交通运输厅利用综合交通运输监控平台对客运车辆、非定线旅游车辆实行合规性比对,并采取天天通报、排名、公示、处理整改等措施加强监管。
    针对客运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胡逸云立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深入分析造成安全不稳定局面的原因,剖析查摆。当前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立即全面开展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切实解决客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扭转当前客运公司客车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此客运公司决定从2月21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一)行车安全管理整治重点
    1.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主管部门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全面排查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客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2.加强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排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的贯彻执行情况,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岗位安全责任目标管理,逐层逐级签订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责任书,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管理人员、每一个驾驶员、每一个员工,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
    3.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落实工作。一是要重新审核所有驾驶员资质,符合录用标准的,重新登记造册,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对发生过道路交通亡人责任事故,有交通违法记录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等违法违规记录的驾驶员,一律予以解聘;对日常考核中多次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人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要坚决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记入客运公司客运驾驶员“黑名单”。二是要严格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每月准确真实的记录驾驶员安全驾驶有关信息和违法违章信息,并由专人负责审验确认。三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严格周四、周五安全例会制度,特别要加强外驻车辆和长途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要由专人负责落实,保证全体驾驶员教育培训率100%。四是要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定期考核工作。严格落实驾驶员违法和事故信息每月查询制度,定期考核驾驶员违法驾驶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分包责任人奖惩挂钩。五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治定期考核工作。要对本单位的车辆、驾驶员、运行过程等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综合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日常检查、专业检查,保证整改落实。
    4.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所有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核查建立的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规定。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坚决予以停运整顿。二是对驾驶员驾驶时间进行核查,必须强制执行“84220”规定,要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确定停车休息点,明确停车休息检查责任人,确保严格执行停车休息制度。
    5.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监控主体责任考核管理工作。明确各分公司是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负有对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的考核和处理处罚、教育落实的职责,确保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控处理教育全覆盖。二是要对所属车辆安装的车载动态监控设备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营运任务。三是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对于突发设备故障情况,要及时与车辆人员取得联系,确保车载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正常运行。对于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对相关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和顶格处罚。
    (二)运营管理整治重点
    1.严格包车标志牌申领管控,未申领包车标志牌一律不允许运营。发现一趟次未办理包车标志牌运营的,对车辆罚款500元,对车辆所属单位通报批评。同一台车辆累计两次未办理包车标志牌运营的,对车辆罚款1000元,责令车属单位强制停车停运,取消参运资格,同时对车属单位罚款2000元。未按规定办理加班或包车手续,私自在站外揽客运营,每发现一趟次,对违规车辆处罚500元,累计两趟次,罚款1000元,责令车属单位强制停车停运,取消参运资格,对单位罚款2000元。
    2.车辆营运手续未年审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运营。被省合规性监管平台通报的营运手续未年审车辆,每台次处罚车辆1000元,责令车辆停车停运,完善年审手续后方可运营。累计两次被省合规性监管平台通报营运手续未年审车辆,对车辆罚款2000元,对车属单位罚款3000元,强制停车停运,取消参运资格。
    (三)机务管理整治重点
    1.加强例检合格证报班制度管理。一是客运公司所属所有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凭《安全例检合格证》报班制度,无有效《安全例检合格证》的车辆坚决不能报班。二是执行旅游包车的车辆,必须凭《安全例检合格证》办理包车业务,否则客运办不得办理包车手续。
    2.加强异地经营车辆的安全例检和一二级维护管理。对于异地经营的车辆必须由车属单位书面委托经营地分公司进行安全例检和一二级维护,车属单位和接受委托的单位对车辆安全例检和一二级维护管理,负有同等管理责任。
    3.加强乡镇线路车辆的安全例检和一二级维护管理。一是在乡镇倒发车的车辆,车属单位可以委托县分公司机务或客运公司联合技术检查站在车辆到站后进行检查,必须有书面委托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单位、机务处各一份。二是从乡镇发往区外省市汽车站的车辆,分公司应派专人到现场按照要求进行安全例检等相关工作,或每周至少回分公司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或全面检查。
    4.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管理。客运公司机务处将对运行6年以上车辆进行重点监管,各分公司必须及时上报上传此类车辆技术状况,机务管理处分包人员每月必须亲自到现场一次,对车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防止车辆临近报废而降低对车况的要求,产生安全隐患。
    客运公司对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分为组织动员全面排查整治、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明确了时间节点和相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总体要求
    客运公司成立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保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取得有效推进,客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责任联系分包,负责对联系分包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道路运输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集团公司安全发展的大局,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管理,采取有效强制措施,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控及处置事故险情的能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对集团公司、客运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安全整顿工作,要把做好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任务来对待。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依据客运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整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客运公司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具体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检查从严、从细,整改不留后患。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好整改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归纳、梳理、分类、建档后逐一整改,及时予以消除。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每天召开专题会议,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和督查组要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并进行跟踪督促,强化整治效果。对整顿期间出现漏查漏检,工作不落实,推诿塞责、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安全隐患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纠正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将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直至降职、免职。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客运公司将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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