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3月18日,中共鄂豫边省委在桐柏县黄岗乡郭竹园村召开会议,根据中共鄂豫边省委书记、鄂豫边红军游击队指导员张星江提出的行动计划,决定到桐柏县平氏镇孤峰山庙会上夺枪。 平氏镇是桐柏县西北部与唐河县交界处的一个大镇,镇西南二里许的孤峰山上有一祖师庙,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到初七,这里照例举办传统庙会。起会之时,鄂豫两省边界数县的香客、商贾和赶会的群众蜂拥而至,山上山下,货棚遍野,人山人海,十分热闹。许多土豪劣绅骑马坐轿,甚至携枪前来兜风。一些富商大贾在会场上搭设的货棚前,有人持枪护卫。反动地方当局还专门派出民团武装“镇会”,以维持庙会秩序。 中共鄂豫边省委认真分析了孤峰山庙会的情况,认为乘人多混乱之机夺取枪支是可行的,并商定于农历三月五日(公历3月27日)下午“炸会”,打他个措手不及,乘机夺取土豪劣绅和保安队的枪支。为组织好这次庙会夺枪,省委反复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确定由张星江、王国华分头到唐河、桐柏、泌阳发动群众,组织农民赤...